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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

18歲待業女撿10萬不貪 企業老闆搶著要

苗栗市一位18歲高職畢的待業女學生李雅雯,和男友詹旻鈞在後龍鎮省道台6線撿到10萬元現金,不僅拾金不昧拿到派出所報案,而且也不求回報。此消息傳出後,不少企業都認為她的道德操守很好,並主動提供工作機會給她;女學生非常高興,笑說有機會會參加面試。

其實,李雅雯自高職畢業已逾1年,曾在大型量販店擔任收銀員、賣場雇員等工作,過去的薪資僅有2萬元,10萬元幾乎已是5個月所得,但她卻不貪心。李雅雯表示,撿到錢的第一個念頭,就是送往派出所,「說不定這是救命錢」,也沒想過要求失主回報。

而失主翁隆吉也很感激李雅雯與她的男友,讚許這兩人很難得。而這個拾金不昧的故事,也引發許多企業老闆的注意,據悉,目前已有公關公司、特殊教育學校和網路購物業者向她詢問;她說,很感謝願意提供工作的老闆,她會這麼做,是因為從小家中的教育就是不可以拿別人的東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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